摘要: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鄂城政发〔2021〕5号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花湖开发区管委会,区直各部门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规定,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,副区长和区政府...
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
鄂城政发〔2021〕5号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花湖开发区管委会,区直各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规定,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,副区长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区长工作。现将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:
区长夏鑫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;负责审计工作。
主管区审计局。
联系区人大、区政协、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。
常务副区长姜全君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;负责发展改革、粮食、财税管理、商务、国有资产管理、统计、行政审批、机关事务、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;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工作;协助负责审计工作。
分管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(发改、商务)、区财政局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统计局、区行政审批局、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;协助分管区审计局。
联系区税务局、区供销合作社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洪松 负责自然资源和城市规划管理、生态文明建设、环境保护、林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人民防空、城管执法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(区林业局)、区生态环境分局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区交通局、区人防办)、区城市管理执法局、区城投公司(区工管中心)。
联系市航空都市区指挥部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吴卫东 负责公安、消防、反恐、禁毒、维稳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区公安分局。
联系区消防救援大队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何建萍 负责教育、民族宗教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区教育局、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、区卫生健康局、区医疗保障局。
联系区委统战部、区总工会、团区委、区妇联、区文联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戴剑(挂职) 负责科技、数字政府建设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(科技)、区文化和旅游局(区体育局)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丁国丰 负责金融、民政、残联、司法、人事劳动、退役军人事务、征兵和民兵预备役、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区政府办公室(区金融办)、区民政局(区残联)、区司法局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联系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区人武部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蒋毅 负责农业农村、水利、湖泊管理、乡村振兴、工业经济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;具体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。
分管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(工业信息化)、区农业农村局(区水利和湖泊局)、区乡村振兴局;协助分管区应急管理局。
联系邮政管理局、区供电公司、通讯机构等中省企业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王端杰 负责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詹永胜 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,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工作。
联系区委办公室、区人大办公室、区政协办公室。
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区长AB角:
姜全君 洪 松
吴卫东 蒋 毅
何建萍 丁国丰
戴 剑 王端杰
鄂城区人民政府
2021年11月15日